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原副主席邓鹏宏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3-04-07 16:30:48
来源:环球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邓鹏宏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原副主席邓鹏宏(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丹东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邓鹏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8年至2022年,被告人邓鹏宏利用担任鞍钢弓长岭矿山公司计划处综合科科长,露天铁矿矿长助理、副矿长、矿长,鞍钢集团矿业公司规划资源管理部部长、经理助理兼规划资源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决策支持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动迁补偿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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